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办公告
编号:不动产遗失补办202501123196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称因保管不善将其房屋所有权证南府集有(2012)第011000112号遗失,导致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遗失补办。
序号 |
不动(房屋所有权)产权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土地面积(亩) |
备
注 |
1 |
南府集有(2012)第011000112号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1826001010JA00112W00000000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 |
3.37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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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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