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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记聪用地界线调整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潘记聪于1994517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国用(94)字第01686 1826011107号,证载使用权面积428.36平方米,坐落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金三路20号。现经测绘核实,其宗地面积为413.32平方米,四至界线及方位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界线及方位存在偏差,现对潘记聪的用地界线按宗地案号:202507023予以公告调整。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12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自然资源管理股

联系电话:8663577

附件:202507023宗地图



 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自然资源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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