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整理服务单位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4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依据该《通知》第三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的规定,我县通过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网发布公告,公开征集项目档案整理服务单位,共收到三家服务单位报名。
经综合评分评审,并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最终确定广东芯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整理服务单位,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日起计算)。
二、异议反馈:公示期间,如对服务单位选取结果有异议(需注明异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理由)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63-8662765。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