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优化消费监测体系方向)资金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内贸流通业的监测与统计工作,落实内贸流通监测与统计工作资金,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依据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2〕16号)、《清远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二、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从2022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中列支。
三、资金使用范围
一是支持对承担统计监测数据报送任务的样本企业及其监测信息员给予适当补助,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数据质量。重点支持以下几类:一是数据报送任务量大的样本企业,如承担周报、旬报、月报、年报、黄金周信息报送任务的重点零售、餐饮、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信息泵企业等;
二是规模大、代表性强、数据质量高的样本企业,如各地区、各行业、各业态的骨干企业等;三是工作积极主动、长期稳定、高质量报送数据的样本企业的监测信息员。
四、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测统计费用)项目资金安排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
2022年10月19日
粤公网安备441826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