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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举办2022年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培训班

时间: 来源:县医保局 访问量:-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水平,规范销售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2022年7月7日,连南医保局举办2022年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培训班,连南医保局李志强副局长主持,县医保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全县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负责人共42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并为全县35家定点零售药店颁发定点零售药店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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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举办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工作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重点围绕定点零售药店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进一步提升零售药店负责人法律意识,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社会保险法》,深入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要求各药店相关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医保协议,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杜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各定点药店管理者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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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李志强同志解读《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县社保局医保中心主任吴春艳同志解读新《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并要求零售药店宣传电子医保凭证激活、使用,和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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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医保局局长丁卫月同志在会上强调,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掌握业务知识和规则,才能在经营中做到依法依规,才能减少违规行为,才能提高经营水平,从业人员既要学法、懂法,更要依法、守法,树立良好的经营理念和法制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提出三个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切实掌握《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里关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协议管理与违约责任”的条文;二是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里“运行管理”和“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三是强化法律意识,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里关于“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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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医保局、社保局为定点零售药店颁发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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